【摘要】 近两年来,浙江大学、中南大学、山东大学、中国地质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等国内多家高校为了防范资金风险,规范科研行为,也曾开展过多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。

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,近日,西北大学、浙江工商大学等高校启动科研经费违规使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,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。

 

西北大学启动科研经费自查与整改工作

 

 

据悉,西北大学要求相关单位发现并整改科研经费使用的不规范行为,重点核查“套取科研经费”等违规情况,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,相关人员需进行退款整改;情节严重者,学校将进行专项核查和严肃处理。浙江工商大学则重点对2022年-2023年在研及结题的纵向、横向及项目配套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要求相关负责人做到“真查真纠,应改即改”。

 

近两年来,浙江大学、中南大学、山东大学、中国地质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等国内多家高校为了防范资金风险,规范科研行为,也曾开展过多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。

 

浙江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专项核查启动会

 

科研经费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投入,属于公共资产,需要被规范使用和有效监管。一直以来,国家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,出台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》等法律法规,并逐步加强监管力度,处理了多起“套取科研经费”的刑事案件。阳光科研已成为大势所趋。


 
为了帮助科研人员合规使用科研经费,顺利通过各类资金检查、审计和结题验收,科学指南针小编参考中央、地方和各大高校相关文件,梳理了科研经费使用中问题高发的“十大负面清单”,帮助各位科研工作者识别 “红线”和“禁区”:

1、虚构经济业务,通过仪器购置、测试化验、会议、餐费等方式,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。

2、在科研经费采购中收取供应商回扣、佣金和其他任何好处,进行不正当交易的行为。

3、使用虚假票据、故意拆分发票审批或报销,逃避签订合同、招投标等审查监督的行为。

4、通过虚列、伪造名单,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行为。

5、通过挪用科研经费,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性支出的行为。

6、违规转拨、转移项目经费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行为。

7、借科研协作之名,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的行为。

8、随意调账变动支出、修改记账凭证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的行为。

9、同一课题重复申报,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。

10、未按相关规定退回科研项目经费的行为。

 

未来,希望有更多科研工作者和科研服务企业关注阳光科研,重视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,遵循学术规范,坚守科研诚信,营造和谐清明的学术环境,让科研事业真正在阳光下健康前行。

 

科学指南针“阳光科研”行动:

 

作为科研服务行业的头部企业,科学指南针在行业中率先推出“阳光科研”行动,坚决抵制任何在提供科研服务的过程中,以促销等为目的,通过“返现/返京东卡或协助科研经费套现”等方式诱导科研工作者进行科研经费违法违规使用的行为。我们从自身做起,正式发布《阳光科研管理制度》,全员签署阳光科研协议,承诺严守科研底线,杜绝诱导科研腐败的行为,确保科学指南针接收的每一笔科研经费都用于科研本身,真正“让科研回归科研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