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 近年来,国家加大科研反腐力度,据统计,从2018年到2023年,全国共有近200名高校教授因贪污、套取科研经费而被查处,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。

 

又一知名院长被双开!警惕此事!别让大意酿成大祸!

 

近日,原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李井泉,因严重腐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,这位曾拥有博士生导师、医院院长、肿瘤研究专家等光环的学术领军人物,却在设备采购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、收受他人财物,引起了科研与医疗行业的一片哗然。

 

近年来,国家加大科研反腐力度,据统计,从2018年到2023年,全国共有近200名高校教授因贪污、套取科研经费而被查处,涉金额高达10亿元。

 

小编在研究过往案件中,发现大多数是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,经不住金钱的诱惑;但还有一部分老师缺乏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意识,最终因课题组学生等身边的人使用不当而受到牵连,今天,我们重点梳理出此类案例,在此也提醒各位老师汲取教训,保持警惕。

 

经费成了“唐僧肉”  中科院导师被蒙蔽

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江某负责组内课题经费的申请和报销。但每次她进行经费支取,导师往往只管签字,并不过问经费的去向。有一次,江某请导师签字的报销单仅为20元,但她在20元前面加上“3100”,轻松从财务处支取出31万元;江某还以材料费、培训费等为由,伪造合同,在导师签字后更换合同文本,转移支付到她私下成立的公司账户。最终,江某因贪污罪被判刑12年,相关导师也因经费管理不严受到了所里的处罚。

 

“拉大旗作虎皮”  学生弄虚作假连累导师

在涉及科研经费腐败案件的调查中,检察官经常发现一种非常荒谬的现象:由于以知名教授名义申报课题更容易,同事或学生在申报时往往“拉大旗作虎皮”,可能实际工作这名教授完全没有参与,直到经费使用出了问题找到本人时,这些教授才恍然想起自己曾经在课题申请表上签过名。但已为时已晚,作为项目负责人,这些教授最终也不得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。

 

专注科研忽略经费管理  浙大教授被判10年

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某旭,因套取1022万元科研经费被判刑10年。其辩护律师曾表示:“陈教授当时没有精力去管经费,由其他人负责,他主要是抓科研方面的工作。审计署开始审计后,他才发现经费没有按照国家财务预算和编制的要求去做,就把所有钱都退了回去。” 这位业界公认的“科研明星”,却因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问题,最终落得如此结果,实在让人唏嘘。

 

研究生冒用导师签名  虚假报销骗取科研经费

上海某大学研究生张某,以私刻经费章、冒用导师签名、私盖报销专用章、伪造报销发票和采购合同等方式,多次在财务处进行虚假报销,以骗取有关科研经费,共计人民币86万余元。最终被告人张某因诈骗罪,被判刑7年。相关导师、财务人员也因经费管理不当和审核不严,给学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受到严厉处罚。

 

“象牙塔”不是法外之地,科研经费作为公共财产,应该被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。我们希望各位老师能以案件为鉴,珍惜学术声誉恪守科研规范,在专注科研的同时,更加关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,保护好科研经费,也保护好自己!

 

科学指南针“阳光科研”行动:

作为科研服务行业的头部企业,科学指南针在行业中率先推出“阳光科研”行动,坚决抵制任何在提供科研服务的过程中,以促销等为目的,通过“返现/返京东卡或协助科研经费套现”等方式诱导科研工作者进行科研经费违法违规使用的行为。我们从自身做起,正式发布《阳光科研管理制度》,全员签署阳光科研协议,承诺严守科研底线,杜绝诱导科研腐败的行为。